
4月29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召开信息发布会,中钢协表示,后期要控总量,积极开展产能治理、产量调控、行业自律。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综合运用产能调控、标准引领、价格执法、质量监管等手段,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生态。钢铁行业要根除“内卷式”竞争,必须发挥制度优势,政府、行业、企业协同治理,在当前严格落实粗钢产量调控政策、不断优化调控机制的基础上,推动产能治理新机制尽快落地,采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严控增量、优化存量、畅通退出,清理违法违规产能,淘汰技术落后、环境污染重、生产效率低的装备,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措施,按照“促高端、稳周边、严监管”的导向,进一步优化出口结构、规范出口秩序,实现出口平稳有序、有效化解外部风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的工作部署,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分品种产能监测预警工作,建立中国钢铁行业价格监督员制度,构建“监测—识别—报告—研判—调解—认定—处置”闭环工作机制,引导企业严格自律。同时,按照《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和自律约束机制,依法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提升行业诚信建设水平”等工作要求,有效衔接价格监督与信用评价,将行业价格监督作为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