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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泉为科技(300716)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再有进展,除了前次被证监会立案并处罚后,近日,泉为科技再次涉嫌违规被立案。(许峰律师专栏)
2026年3月19日晚,泉为科技(300716)公告,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褚一凡女士于近日分别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褚一凡女士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褚一凡女士立案。
此前2023年11月3日,泉为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2020年4月27日到2023年6月17日之间买入泉为科技股票,并在2023年6月1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2026年3月20之前买入泉为科技股票,并且在2026年3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泉为科技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