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零星创新”走向“系统覆盖”!四部门联合发文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鼓励通过提高保费补贴比例等方式降低企业投保成本

lnradio.com 4 0

3月2日,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保障谁、保什么、怎么保”提出20项政策举措,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保险体制机制。

科技保险是科技金融大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科技创新风险分散和资金支持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科技保险发展迅速。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科技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30%,显著跑赢行业平均水平。

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

所谓科技保险,是指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科技活动以及科技活动主体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等经济行为的统称。科技保险可分为科技活动保险和科技主体保险,科技活动保险承保的是研发、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创新过程”的不确定性,科技主体保险承保的是“创新组织”自身的运营风险。

《意见》要求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保险体制机制,建立涵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全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既要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支持,也要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保险保障。

具体来看,聚焦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方面,《意见》提出要通过建立全国科技保险重大技术攻关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建立多主体风险分散模式、完善多层次损失分担方式、在重点科技领域成立专业保险共同体,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

对于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保险保障水平,《意见》提出了推广便捷便利的科技保险产品、扩大科技保险覆盖面两方面的具体举措。《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提高保费补贴比例等方式降低企业投保成本,扩展科技保险深度和广度;支持各地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特征以及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等场景模式,提供灵活保险方案。

同时,《意见》鼓励科技保险专业化经营,包括坚持科技保险“专门政策、专属产品、专营团队、专业人才、专项考核”的导向;在监管评级等方面体现经营科技保险业务的鼓励性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等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团队。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的出台将有效推动新时期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发挥科技保险支持创新的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切实解决科技保险发展与创新实际需求的适配性不足问题,全面提升科技保险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的能力与水平。

业内:有利于破解重大科技项目“高风险难承保”的行业难点

人保财险临时负责人张道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些举措有利于破解重大科技项目“高风险难承保”的行业难点,显著提升保险行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韧性与底气。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数量少但风险大,必须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和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的机制优势,统筹配置科技、产业、保险相关资源,组织动员研发机构、生产企业、用户单位和保险机构形成风险分担共同体,才能有效建立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保险行业在科技保险方面就已有探索,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也在推动和加快产品创新步伐,积极回应产业变革中的新诉求。

例如,监管层面,浙江金融监管局联动相关省级部门加快构建科技保险发展政策支撑体系,指导多家财险公司组建科创保险共保体,围绕科研损失类、知识产权类、数据安全类、融资保障类等领域建立政策性科技保险产品库。机构层面,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平安产险等多家大中型财险机构围绕科技机构的研发、成果转化等多个环节推出相关产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平安产险获悉,平安产险已累计为65万家次的科技型企业客户提供超27万亿元的风险保障。

而随着《意见》的出台,科技保险有望从“零星创新”走向“系统覆盖”。平安产险方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意见》的指引下,未来科技保险将加速迈向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是建国家级风险数据库、完善共保体机制,解决风险识别难、定价不准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扩大保费补贴,降低企业投保成本和保险公司经营压力;其次是要求覆盖研发到应用全周期,补齐算法责任、数据安全等新型保障短板。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做好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解读,共同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开展科技保险宣传活动,加强对科技保险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

封面图片来源:AIG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