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300503)股票操纵索赔案提交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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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2月1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昊志机电(300503)被操纵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此前2024年12月6日,证监会对汤秀清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汤秀清、肖泳林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汤秀清、颜某合谋操纵“昊志机电”

  汤秀清与颜某商议,由汤秀清支付保证金,颜某负责联系相关方,共同操纵“昊志机电”。肖泳林按汤秀清指示与颜某方进行沟通、对接,同时负责汤秀清等人保证金的转款事宜。

  二、颜某等人实施操纵“昊志机电”

  收取保证金后,颜某等人先后使用了121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于2019年9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操纵期间)操纵“昊志机电”,具体如下:

  (一)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操纵期间共313个交易日,其中302个交易日账户组存在交易,日成交占比均值为28.33%,最高达到72.27%。有272个交易日账户组持股总数占总股本比例在5%以上,最高达到20.95%。196个交易日存在以不低于市场卖一价或市价大量申买行为,且该类申报量占账户组总申报量30%以上、账户组成交量占市场总成交量20%以上。

  (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操纵期间,账户组在284个交易日内存在反向交易,日内反向交易量占账户组成交量的比例最高为99.93%。账户组在255个交易日内存在账户组内成交的对倒交易,对倒股数占同期市场成交量的比例平均为18.97%,最大为64.76%。其中,165个交易日单日对倒占比超过10%,136个交易日单日对倒占比超过15%,108个交易日单日对倒占比超过2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汤秀清通过卖出“昊志机电”获利36,390,627.5元,肖泳林未实际获利。

  2023年3月24日,检察机关对汤秀清、肖泳林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4月26日,相关法院对颜某等8人作出刑事判决,并判决追缴违法所得,其中汤秀清违法所得36,390,627.5元予以没收。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19年9月18日到2021年1月15日之间交易昊志机电股票受操纵行为影响而造成亏损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操纵市场民事索赔。(昊志机电维权入口)

  此外,鉴于昊志机电被相关主体内幕交易引发的民事索赔案件也在推进中,如果投资者在2021年12月24日下午到2021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过昊志电机股票并因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受损,目前也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