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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申请3.5万元实际到手3.15万元;三年还款超5.3万元,利息直逼本金;放款即扣GPS费、无服务却收咨询费,多家机构分工加价……近日,多地消费者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陷入“车抵贷”收费陷阱,背后是部分机构借融资租赁“外衣”规避监管,线下贷款中介、融资租赁公司、信贷服务商等多方合谋抬升融资成本的行业乱象。本应依托抵押物实现贷款的车抵贷,在环环相扣的利益链条中,变成“有抵押物的现金贷”。即便银行、持牌消金公司等正规机构加速布局,但行业仍滋生出更多隐蔽套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屡遭侵犯,这场围绕汽车的融资收割,亟待进一步的穿透式监管,规范行业边界。

一笔“糊涂贷”:利息直逼本金
来自山东莱芜的李明(化名),至今仍对2025年2月的异地“车抵贷”经历耿耿于怀。
当时因短期资金周转需求,李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当地一名贷款中介,因对方称可办理低息车抵贷,很快他便前往济南完成线下办理。未承想,正是这一趟让他踏入了一场多方设计的融资套路。
李明称,向其介绍业务的贷款中介为山东仲汇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仲汇商务”)、中呈银信(济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呈银信”),相关工作人员引导其签署了授权电子签委托协议、融资信息咨询服务合同、委托管理服务协议、车辆融资租赁合同、汽车抵押合同、客户数据查询授权书等多份合同,其中,与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的公司为智博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博融资租赁”)。
“因为线下很多流程都是对方给我代操作,我自己也急需用钱,稀里糊涂就办完了。之前对方一直跟我说是车抵贷,押本不押车,贷完后才知道是融资租赁。”李明向北京商报记者讲述,他在还款半年时发现利息畸高后向对方客服咨询,才知道是融资租赁。
从合同来看,该交易类型并非车抵贷,而是“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其中包括租赁车辆的买卖条款和租赁条款。也就是说,出租人(智博融资租赁)根据承租人(李明)融资兼融物的需求,购买其拥有完整所有权的车辆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和其他款项。
车抵贷和售后回租,对于消费者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两者混淆背后隐藏着哪些风险?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售后回租是“卖车再租车”,所有权先转移,之后可能回归;车抵贷是“押车借钱”,所有权始终不变,仅增设担保。两者都是融资方式,但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存在真实的“融物”需求与“所有权转移”事实。当售后回租异化为“只融资、不融物”时,即构成变相车抵贷,砍头息、高利贷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将会随着金融产品异化层出不穷。该行为不仅违反监管规定,更从知情权、公平交易等方面,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更大的问题还在于放款后的各类扣款和畸高收费。李明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申请的35000元还没捧热乎,很快就被扣款3500元,从其提供的明细来看,该交易由“快钱支付-上海合墨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墨数据”)操作,对方账户为上×××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李明事后询问贷款中介得知,这一笔费用为GPS安装费。
李明称,其计息基数仍按35000元计算,分36期偿还,根据车辆融资租赁合同来看,每月租金1373.15元;另据他提供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确认申明单,其前33期每月租金1373.15元,最后三期降为439.82元,除了租金外,李明的还款金额中,前5期、第6期至第12期还要每月分别支付864.5元、374.5元的咨询费。综合来看,李明“贷款”到账31500元,但3年需还租金总计46633.39元,咨询费6944元,总计需还款53577.39元,仅“息费”就达2.2万元,而这一收费水平,远超出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
根据李明提供的扣款截图来看,该“租金”交易机构为“通联支付-智博融资租赁”,而合计6944元的咨询费则为“快钱支付-合墨数据”,李明认为,他从未获得任何相关咨询服务,该费用实为变相抬高融资成本。就相关问题,他向多方公司质疑并寻求解决方案,但均无果。
隐蔽套路:从未提及“融资租赁”
李明这一遭遇并非个例。另一消费者也向北京商报记者提到了类似经历,其此前在支付宝申请车贷后,由辉煌国际融资租赁(天津)公司当地工作人员线下办理,到手本金108000元,分36期还款,当即便被收取数千元服务费。此后每月还款中,除了4157.69元的租金外,还有1080元的咨询费,交易账户同样为合墨数据,交易渠道为汇元银通(北京)在线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目前,此类车抵贷相关纠纷案例并不少见,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黑猫投诉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平台上,类似乱扣费、利率不透明、多方推诿等问题屡屡发生,有消费者提到,其在2025年通过易鑫集团办理汽车分期,业务员全程明确表示“汽车抵押贷款”“押绿本贷款”,从未提及“融资租赁”四个字,但直至逾期被催收,该用户才发现合同小字签的是《融资租赁合同》,车辆所有权登记在易鑫集团名下。
针对李明所述,北京商报记者向山东仲汇商务、中呈银信、合墨数据、智博融资租赁、辉煌国际融资租赁、通联支付、快钱支付、汇元银通等十余家公司进行求证采访。
其中,合墨数据回复称,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通过中介推荐办理业务却签署融资租赁协议的情况以及“未明确告知真实年化利率及第三方扣费”等问题,合墨数据始终坚持“明码标价、充分告知”原则。根据业务流程,所有费用明细及利率信息均需在电子合同中明确列示,且需消费者完成实名认证及意愿确认后才能推进交易。
同时合墨数据已启动全面自查,重点排查电子合同模板的合规性、费用披露的完整性,确保所有通过合墨数据系统生成的合同均符合监管要求,坚决杜绝强行搭售、变相收费等行为。另外,多家支付公司也提到,对于合作商户,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准入及持续管理机制,持续加强合作商户的日常合规管控,确保各项业务依法合规开展。
值得一提的是,采访函发出仅仅数小时,李明便接到包括合墨数据、智博融资租赁以及贷款中介等多方的主动联系,与智博融资租赁签署和解协议后,一家名为北海承睿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机构,与山东仲汇商务、中呈银信向李明发起了多项退款。
利益链条:融资租赁成高利“遮羞布”
业内认为,李明的经历,是线下个人中介、贷款中介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扣费机构等多方“协作”的结果,而融资租赁,正是各方规避监管、违规收费的核心手段。
这条利益链条中,各家权责明确、各取其利,成本则全由消费者承担。其中,个人贷款中介作为流量入口,介绍客户即可赚取佣金;贷款中介公司作为线下操作方,负责引导签约,简化合同流程;融资租赁作为名义主体及放款方,提供资金并披上“合规外衣”;扣费主体则划扣隐性费用,推高融资成本。
正如李亚指出,从操作流程上来看,存在获客方、资金方、通道方、支付方、服务方等各主体参与。这一链条的本质是,以“融资租赁”为法律形式,以“车辆抵押”为风控假象,以“多方分工”为风险隔离,最终实现的仍是现金贷的传统模式。他指出,各参与方看似分工明确、风险隔离,实则构成共同侵权。
“该模式以融资租赁为名,行高息放贷之实,通过砍头息、虚增咨询费等手段推高实际年化利率,本质是变相‘车抵贷’,规避监管的利率套利。”联储证券研究院副院长沈夏宜同样称,这背后暗含多方风险,一方面是利率违规,包含咨询费、服务费等的综合资金成本已远超司法保护上限;另一方面,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及自主选择权,机构利用监管盲区设计违规产品,而助贷中介为博取高佣金诱导欺诈,亟须穿透式监管,明确“名租实贷”属性,杜绝变相高利贷。
北京商报金融调查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