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惩罚沦为狂欢,我们为何对任看任玩的比赛规则如此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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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掉一场比赛,代价是什么?或许是失落与遗憾,或许是技不如人的反思,在一些我们所见的模糊边界地带,“代价”正被扭曲成一种令人不安的景观:失败者需“任对方看和玩部位”,这轻描淡写的几个字,宛如一道冰冷的符咒,将人的身体与尊严,赤裸地摆上了名为“娱乐”或“规则”的祭坛,这早已超越竞技的范畴,叩问着我们:究竟从何时起,个体的身体自主与基本尊严,可以如此轻易地成为一场游戏或赌约的注脚?

此类现象并非凭空而生,它往往滋生在规则暧昧、追求极致刺激的灰色土壤中,可能是一些地下或半公开的“挑战赛”,打着趣味、冒险或惩罚的旗号;也可能是某些线上直播中,主播与观众之间以“节目效果”为名的危险互动,所谓“看和玩部位”,将人体物化为可随意审视、触碰甚至羞辱的客体,这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关系的粗暴展演——胜利者被授予了某种超越常理的支配权,而失败者则被暂时剥夺了对其身体疆界的基本守护权,在哄笑、起哄或猎奇的镜头前,人的羞耻感、隐私权与安全感被公然践踏,而围观者则在无形中成为了这场“支配仪式”的共谋。

更令人忧心的是部分参与者的“自愿”表象与围观者的麻木心态,参与者或许出于虚荣、盲从、契约精神,或是在特定群体压力下,默许了这种规则,他们可能将其视为“玩得起”的表现,或是获取关注、流量的“捷径”,这种“自愿”背后,往往是对自身权益认知的模糊,是尊严底线在特定情境下的自我矮化,而屏幕内外的一些看客,则在“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轻率判断下,消解了自身的不适与批判,将这种实质性的侵犯,淡化为“愿赌服输”的娱乐桥段,当“看客文化”吞噬了同理心,当对他人的苦难(即便是“自愿”带来的)报以嬉笑,整个社会的道德感知与权利边界便在无形中被腐蚀。

这种以身体和尊严为标的的“游戏”,危害深远,于个人,它造成直接的心理创伤,强化权力不对等带来的屈辱感,可能诱发长久的焦虑、抑郁或人际障碍,于社会,它传递着一种极其错误的信号:人的基本权利可以被交易,身体的边界可以用胜负来划定,它解构了人际尊重的基础,尤其会对青少年产生恶劣的示范,扭曲他们对健康关系、体育精神乃至法律底线的认知,当“好玩”凌驾于“人的尊严”之上,娱乐的怪兽便已悄然越界。

我们需要清醒的认知与坚决的抵制,无论是组织者、参与者还是平台、观众,都应树立明确的底线:人的身体自主与人格尊严,绝不可作为竞赛的奖惩道具,这无关“开不起玩笑”,而是文明社会的基石,相关平台应加强审核,对此类明显违背公序良俗、游走在违法边缘的内容零容忍,作为观众,我们每一次的沉默、每一次的点击与哄笑,都是在为这种扭曲的“规则”投票,唯有当普遍的共识形成——即任何情境下,以侵犯他人身体自主与人格尊严为内容的“惩罚”都是不可接受的,我们才能遏制这种将人物化、将痛苦娱乐化的野蛮趋势。

比赛的胜负,应在技艺、策略与精神的层面决出;失败的代价,应是反思、锻炼与下一次的卷土重来,而不是将活生生的人,推入尊严被剥蚀的冰冷境地,守护那条关乎身体与尊严的绝对底线,不仅是保护具体的个体,更是守护我们每一个人所依存的、文明而温暖的社会空间,当“任看任玩”的规则被默许,失守的远不止一场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