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年报|有银行去年“反向讨薪”过千万 薪酬追索扣回已成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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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银行的“反向讨薪”备受市场瞩目。据贝壳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披露2025年年报的22家A股上市银行均已建立了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其中,有6家银行披露了追索金额。

  “绩效薪酬延期支付、追索扣回,在银行业已是成熟的制度。”多位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贝壳财经记者,当前,追索严格限定于“违规违纪、重大过失”,建立相关机制是将风险责任跨周期绑定,实现“当期激励”与“远期问责”的动态平衡。

多家银行去年追索扣回金额上千万元

  据贝壳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在A股上市的银行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浙商银行、华夏银行、渝农商行和瑞丰银行在年报中披露了去年绩效薪酬被追索的金额,部分银行同时披露了被追索的人数。

透视年报|有银行去年“反向讨薪”过千万 薪酬追索扣回已成标配

  中国银行被追索的人数及金额最多。根据中国银行年报,2025年该行共计对4630人次执行追索扣回,金额合计4717.82万元。该行近年来追索扣回的力度持续增加,2024年该行共计对2469人次执行追索扣回,金额合计3250万元;而2023年则对2059人次追索扣回,金额合计2275万元。按此计算,三年间该行共对9158人次追索扣回,总金额超过亿元。

  去年追索扣回金额过千万的银行还有浙商银行。根据浙商银行年报,去年该行共计对970人次执行追索扣回,金额合计1368.73万元。该行两年间共对2394人追索了4402.51万元。

  在城农商行中,瑞丰银行去年追索扣回金额达到382.21万元,而渝农商行则达到290.93万元。

  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打破过去“离职即免责”的惯例,银行追索扣回的范围覆盖离职和退休人员。这意味着银行业历史存量风险被纳入追索范围。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金融风险暴露具有“滞后性”,随着房地产、地方债务等领域前期“问题贷款”进入暴露期,相关负责人也触发追索条款。制度执行“常态化”,银行也从“只做不说”转为“应披尽披”,从一定程度上推高了近年来银行追索扣回的账面金额。

  不过,也有银行近年来追索金额有所下降。华夏银行数据显示,去年该行向557人追索了985.03万元,较2024年的追索人次和金额分别减少了194人次和1235.67万元。

  此外,建设银行追索的力度也相对温和。去年,建设银行仅对17名总行管理干部及相当层级人员共追索199万元。

银行追索重点为重要岗位的重大过失

  当前,银行普遍设立了绩效薪酬的追索机制。尽管其他银行暂未在业绩报告中公布具体的追索人次和追索的金额,但均表示“已建立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银行将追索扣回的重点在重要岗位的重大过失上。

  农业银行在年报中指出,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的,本行根据情形轻重扣减、追回及止付相应期限的绩效薪酬和延期支付薪酬。通过建立薪酬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平衡好当期与长期、收益与风险的关系,确保薪酬激励与风险调整后的业绩相匹配。

  中信银行亦显示,该行已建立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适用范围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本行领取绩效薪酬的董事和监事。

  “对于发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触发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形的人员,其延期支付绩效薪酬按本行规定执行,确保员工薪酬水平、结构与风险大小、风险存续期限一致。”中信银行指出。

  田利辉表示,追索严格限定于“违规违纪、重大过失”,而非“凡不良必追索”,已履行法定程序且未参与利益输送的,即使形成不良也应免责。

  “如果员工行为不合规、不审慎,甚至给银行造成了损失,那么对原来已经发放的绩效薪酬进行追索扣回,是合理且必要的。”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表示,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将使银行员工薪酬体系与审慎性风险承担行为有效挂钩,从而部分改变银行经营行为具有的利润实现当期性、风险暴露滞后性等特点。

薪酬追索成为银行风险管理的“基础设施”

  当前,银行薪酬追索机制已成发展的标配,是银行风险管理的“基础设施”。

  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是监管部门提出的明确要求。原中国银保监会2021年1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包括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适用情形、追索扣回比例、工作程序、责任部门、争议处理、内部监督及问责等内容;并打破“离职即免责”惯例,追索扣回的范围覆盖离职和退休人员。

  “金融监管部门已对此进行了明确要求,因此近年来设立绩效薪酬追扣机制已成为银行业普遍的行为和制度。”董希淼表示。

  田利辉亦表示,“反向讨薪”是金融风险管理从“结果管控”迈向“过程问责”的标志性制度创新,体现了“风险-收益-责任”相匹配的现代治理理念。其普及速度表明,该制度已非可选的“锦上添花”,而是风险管理的“基础设施”。更深层的意义在于重构银行内部“委托-代理”关系,该举措通过“追回已发奖金”的强硬手段,显著提高违规成本,彰显制度执行的刚性。

  田利辉预计,短期追索金额或维持高位,因监管趋严、风险释放、披露扩围;中长期有望逐步回落并趋于稳定,因约束前置倒逼审慎放贷,从源头减少风险生成,制度进入“良性循环”。关键影响因素包括宏观经济走势、信贷周期演变、监管政策力度、司法实践演进及银行合规文化内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