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8日讯(记者 金磊)近日,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股权冻结信息引起市场关注,被执行人为韩国韩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冻结股权数额33.5亿元,冻结期限为3年,执行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
据了解,此次执行事项为公示冻结股权、其他投资权益,与2023年被冻结的情况一致,不过2023年的冻结已与今年2月失效。
通常来说,公示冻结股权是指法院通过法定程序,对被执行人所持有的股权进行冻结,并在相关平台上进行公示,以限制该股权的转让、处分等行为。这种措施通常是诉前保全,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保护相关利益方的权益。
据蓝鲸新闻了解,韩亚银行股权冻结牵出了此前合作非常紧密的中民投相关方。
公开信息显示,韩亚中国成立于2007年12月,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为33.5亿元人民币,由韩亚银行全资持股。
据(2023)沪0115民初21170号文书,贵州大数据资本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大数据)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将韩国韩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第三人为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国际租赁)。
贵州大数据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按照股东未实缴出资的范围内对(2021)沪74民初3385号与(2022)沪民终492号判决书项下的人民币3,999万元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此前的判决书显示,判决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07,670,167.58元和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贵州大数据已申请执行。
其指出,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而且所涉金额大,第三人无履行能力。现经原告多方取证,被告对第三人应缴未缴的注册资本金高达人民币3.75亿元且已经过了实缴期限。按照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据天眼查APP显示,中民国际租赁共有四名股东,其中中民投租赁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5.83%,株式会社韩亚银行持股25%,注册资本分别实缴了282500、112500万元。株式会社韩亚银行确有3.75亿元注册资本未实缴。

法院认为,本案系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现被告住所地并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故本案应由侵权行为地即第三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本案应移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理。
而后,韩国韩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5214.17059万人民币股权数额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起止日期为2025-05-07至2028-05-06。
事实上,此前中民投和韩国韩亚金融集团非常密切。
据了解,2015年,韩亚金融集团旗下KEB韩亚银行与中民投共同出资成立了中民国际租赁,KEB韩亚银行持有中民国际租赁25%股份;2016年,KEB韩亚银行还向中民投旗下中民投国际投资了2300亿韩元。
中国民生投资集团官网2015年新闻中心资料显示,5月12日,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韩国韩亚金融集团项目合作签约仪式在北京隆重举行,双方签订联合成立中民国际融资租赁公司,双方下属子公司中民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与韩亚大投证券株式会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在此基础上联合成立中民投投资基金。
中民投与韩亚金融集团已经于2024年12月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国际租赁”)及中民投投资基金的成立,标志着中民投与韩国韩亚金融集团之间建立起更加稳固的战略伙伴关系。
此外,韩亚金融集团前会长金胜猷\u0026zwnj;同时担任\u0026zwnj;中民投首席顾问\u0026zwnj;,是双方高层联系的重要纽带\u0026zwnj;。中民投董事局副主席李银珩在加入中民投之前是韩亚金融集团副社长。
在快速扩张的背后,中民投高杠杆运作带来风险不断积聚,负债规模迅速攀升。目前中民投仍处于经营与财务困境\u0026zwnj;中,核心问题集中在\u0026zwnj;财报长期“断档”、债务违约未解、监管处罚频发\u0026zwnj;三大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股权冻结前不久,韩亚中国迎来新任行长。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官网3月20日信息显示,该局于2026年3月13日作出批复,核准KIMKWANGIL(金光日)担任韩亚中国董事、行长的任职资格。批复要求其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