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家专访最高法副院长高晓力:将调研推进涉银行业、证券期货基金业、保险业案件裁判尺度统一
来源:中国经营报
记者:封莉

“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金融领域涉合同、银行、证券、期货、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等纠纷一审案件270.7万件,同比增长1.8%。其中合同纠纷占比超过六成,与银行有关的纠纷占比近三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呈持续增长态势,票据、信托类纠纷呈趋势性下降。特别要提到的是,证券纠纷案件大幅上升。”2026年全国两会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高晓力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高晓力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调研,及时统一涉银行业、证券期货基金业、保险业案件裁判尺度,例如细化“砍头息”的认定标准,深入研究不良资产处置、票据融资、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新问题等。
如何规范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高晓力表示,将抓紧制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私募基金犯罪指导意见,尽快出台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完善证券侵权民事赔偿的制度拼图,并将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路径。
高晓力说,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新兴金融领域法律问题的基础理论研究,为司法裁判提供理论支撑。及时研究制定司法解释和发布典型案例,明确法律适用标准、统一裁判尺度。此外,人民法院将协同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机构、资本市场、地方债务等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2025年审结金融领域纠纷一审案件270.7万件,同比增长1.8%
《中国经营报》:2025年,金融、证券领域案件审理情况如何?这一年,金融、证券领域的纠纷在哪些方面比较突出?有哪些新的变化?哪些司法规则还有待完善?
高晓力:2025年,全国法院发挥金融专业审判职能,聚焦保障金融“五篇大文章”,强化司法行政协同,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推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全国法院审结金融领域涉合同、银行、证券、期货、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等纠纷一审案件270.7万件,同比增长1.8%。
从主要的案件类型分布看,合同纠纷占比超过六成,与银行有关的纠纷占比近三成,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呈持续增长态势,票据、信托类纠纷呈趋势性下降。案件类型体现了我国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金融结构,也反映出普惠金融拓展、风险保障意识提升等客观情况的变化。特别要提到的是,证券纠纷案件大幅上升,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证券纠纷一审案件2.7万件,同比增长63.6%。这是人民法院持续发挥审判职能,精准打击财务造假,助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体现。为提振投资者信心,活跃资本市场,人民法院坚持常态化开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为4.3万名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7.7亿余元,目前已经赔付到位,该案是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一系列司法解释与规范性文件,对统一全国法院裁判尺度,更好保护金融市场各方参与主体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实践的丰富,对金融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更好发挥司法护航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职能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将在以下方面继续调研,及时统一裁判尺度:一是在助推银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立足间接融资的特点,细化“砍头息”的认定标准,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发挥;深入研究不良资产处置、票据融资、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新问题,统一认识。二是在助力证券期货基金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抓好《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细化落实,并查漏补缺。三是在助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研究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提示说明义务、合同解释的疑义不利规则、投保人合理期待、保险人代位求偿等裁判规则在新业态、新险种保险业务中的适用标准,依法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合法权益。
完善资本市场裁判规则
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路径
《中国经营报》:《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如聚焦投资者保护、完善资本市场司法裁判规则体系,健全司法保护机制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如何落实?2026年会有什么新举措?
高晓力:2025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证监会共同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法发〔2025〕9号),对今后一段时间规范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一分部署,九分落实。”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将持续抓好落实。
一是进一步完善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制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私募基金犯罪指导意见,严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背信犯罪,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员挪用侵占基金财产、为亲友非法牟利等犯罪行为。尽快出台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完善证券侵权民事赔偿的制度拼图。
二是畅通维权渠道,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依托“全国法院办案办公系统”,加强证券审判信息化建设,引导当事人使用表格化、要素式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为投资者维权提供在线立案、举证、调解、庭审等服务,便利投资者及时了解诉讼进程并行使相关诉讼权利,为投资者“高效便捷低成本”诉讼维权提供坚实支撑。进一步发挥最高人民法院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等建立的“总对总”制度优势,通过多元解纷机制化解纠纷、实质解纷。进一步推动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常态化运行,依法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使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鼓励投资者使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集约化维护自身权利。对投资者单独提起的个别诉讼,优化“示范判决+平行案件处理”机制,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在诉讼中发挥作用,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便捷的集体维权路径。
三是加强案例引领,为市场主体提供明晰行为指引。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推动刑事打击、民事追责、行政处罚有机衔接,以“零容忍”态度切实震慑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者。
加强新兴领域法律问题基础理论研究
研究制定司法解释
《中国经营报》: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数字金融等新兴金融领域纠纷案件认定法律关系性质、划分责任边界上,有哪些裁判思路创新?是否有计划出台相关司法规则,以规范数字金融市场秩序?
高晓力:随着金融市场的持续发展,以数字金融为代表的新型金融领域纠纷开始进入法院。数字货币、互联网金融、跨境投融资、离岸金融等新金融领域涉及的法律关系认定、责任边界划分等法律问题亟须加强研究。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具体工作:
一是加强新兴领域法律问题的基础理论研究,为司法裁判提供理论支撑。在互联网金融方面,针对互联网金融纠纷数量大、问题多、化解难度大等情况,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管辖、电子证据认定、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保护等问题的研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放贷机构行为。在数字货币方面,积极参与数字资产领域法律问题的研究和规则制定,参加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主导的数字代币和央行数字货币专题研讨,研究央行数字货币跨境使用和转移所引起的法律适用和管辖权问题,推动跨境民商事法律规则统一。在跨境投融资、离岸金融方面,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依法支持金融创新,准确识别监管套利。
二是创新金融审判机制,提升专业化水平。依托现有的北京、广州、杭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和上海、北京、成渝三家金融法院,不断提升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制定司法解释和发布典型案例,明确法律适用标准、统一裁判尺度。
三是强化执法司法衔接,协同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证据共享与程序衔接;与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与联动处置机制,在跨境资金流动、数字货币交易等风险高发领域,有效管控风险。
如何化解房地产、金融机构、地方债等
重点领域金融风险?
《中国经营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防风险置于重要位置,人民法院如何通过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协同防范化解金融尤其是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高晓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最高人民法院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综合运用集中管辖、“三中止”、合并破产等制度工具,依法支持保障金融领域风险处置。
一是切实落实党中央“保交楼、保交房”工作部署,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及时出台多项司法政策,合力推动续建资金引入、解封解抵、归集资产、资产处置等工作,多措并举推进复工续建,靶向发力打破办证僵局,助力全面完成“保交楼、保交房”。2025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快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135号),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形成长效机制,力促群众交房办证诉求落地落实。例如,重庆破产法庭审结全国首例大型房地产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依法化解金科系企业债务1470亿元,有效维护3600余名职工、8070家债权人、22万户中小投资者、31.6万户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为大型房地产企业重整提供了经验。佛山瑞弘物业公司、杭州庆春广场、宁波博晟置业、湖南中城富通置业、宝汇置业、益田集团等多个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人民法院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揽子化解因停工烂尾导致的各类社会矛盾,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切实维护广大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四川法院创新“容缺办证+证缴分离”机制,推出“资产整体拍卖+保交楼承诺”处置模式,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通过市场化招商引入社会资本、国有平台公司托底、购房业主自愿筹资、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灵活处置优质资产回笼资金等方式,破解项目续建资金瓶颈,以破产审判之策,解保交楼之困。
二是依法稳妥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坚持稳中求进、分类施策,依法审结安邦财险、明天系677家企业破产清算案,刑事打击与民事程序并进,依法惩治犯罪,强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全面落实《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助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最高人民法院指导甘肃、新疆等地法院依法受理金刚光伏、新疆新研、张旅集团等15家上市公司重整案件,通过强化重整原因识别,细化债权清偿方案,深化股权结构调整等,切实化解上市公司的债务和经营危机,有效保护债权人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四是妥善化解涉地方政府债务纠纷。各地法院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围绕地方融资平台“化解债务风险、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实现市场化转型”的司法需求,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综合运用多种举措,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兼顾债务风险化解、民生保障与地方经济发展。
五是依法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扎实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反洗钱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受损群众合法权益,有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编辑:张漫游 审核:朱紫云 校对:张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