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熟悉的生肖“龙年”,在官方英译中悄然出现了“Year of the Loong”的写法,而非沿用多年的“Year of the Dragon”,一石激起千层浪,支持者拍手叫好,认为这是文化自信的体现;反对者嗤之以鼻,觉得这是画蛇添足的“战狼式翻译”,一个小小的译名变动,何以牵动如此广泛的情绪?这背后,远非简单的翻译技术问题,而是一场关于文化定义权、叙事自主权的深层角力。
要理解这场争论,首先必须直面一个残酷的文化现实:在当今世界,尤其是在英语主导的全球话语体系里,“Dragon”这个词,经过数百年的文学、影视作品塑造,其意象已经与中华文化中的“龙”南辕北辙,西方的“Dragon”,源自欧洲神话与基督教传说,通常是盘踞洞穴、守护财宝、口喷烈焰、为祸人间的邪恶巨兽,是英雄剑下必须被屠戮的对象,从《贝奥武夫》到《霍比特人》,这一负面形象根深蒂固。
反观中华文明中的“龙”,它是鳞虫之长,是司掌行云布雨、润泽万物的祥瑞,是智慧、力量与尊荣的化身,更是中华先民融合多种图腾创造出的独特精神符号,从红山文化的玉猪龙到故宫的九龙壁,“龙”贯穿了我们的历史,是“天人合一”哲学观的具象体现,将如此正面、崇高、内涵丰富的文化图腾,与西方那头邪恶、贪婪的怪兽共用一名,无异于一种持续的文化误读与贬损,这就像把孔子强行译作“Confucius the Sorcerer”(巫师孔夫子),尽管“Sorcerer”在西方奇幻体系里可能法力高强,但其内涵与我们的至圣先师有一丝一毫的相似吗?
坚持使用“Loong”,绝非某些批评者所嘲讽的“文化玻璃心”或“翻译内卷”,而是一场必要的“文化正名”,这类似于“太极”不译作“Shadow Boxing”(影子拳击)而用“Tai Chi”,“功夫”不译作“Chinese Boxing”而用“Kung Fu”,音译,在跨文化传播中,往往是对独特文化概念最高级别的尊重与保护,它像一个文化路标,告诉世界:“这里存在一个你们原有词汇无法涵盖的独特概念,请带着空白与好奇来理解,而非用你们的旧框架来套用和扭曲。”
更深一层看,“Loong”与“Dragon”之争,是百年来中西文化碰撞中,中国从被动接受解释到主动定义自我这一历史性转折的微观缩影,过去,由于国力与话语权的式微,我们许多文化概念的对外翻译,不得不迁就、依附于西方的认知体系,导致大量精华在翻译中被简化、变形甚至妖魔化,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和文化自觉的苏醒,我们开始有底气、也有能力去修正这些不对称的传播,争取文化表述的准确性,这不仅是翻译问题,更是叙事主权问题——我们是谁,我们如何被世界认识,我们理应拥有更大的定义权。
文化自信不是文化自闭,推广“Loong”并非要关起门来自说自话,而是要以更精准的方式打开对话的门,其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是否能够通过丰富的现代表达,为这个音译符号注入持续的生命力与吸引力,它需要电影、动漫、游戏、文学乃至时尚设计等大众文化产品的共同塑造,需要创造出像“孙悟空”、“哪吒”一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龙”之新形象,只有当“Loong”承载的故事、情感和价值被全球受众所感知、欣赏甚至喜爱时,这场正名运动才算真正成功。
从“Dragon”到“Loong”,一个字母的增减,见证的是一个古老文明在全球化语境中重新确认自我坐标的努力,它或许会遭遇不解,经历反复,但这个过程本身,就是文化主体性觉醒的必经之路,讲好自己的故事,从坚持自己的名字开始,这不仅是关于一条“龙”的翻译,更是关于五千年来从未断绝的文明,如何在未来世界,响亮而清晰地发出自己的声音,下次当有人疑惑为何是“Loong”时,我们可以从容地告诉他:因为那不是喷火的怪兽,那是我们的“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