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绿色信贷、促进污染减排的工作意见》正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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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广播在线 2008-9-2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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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 记者从今天(1)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今天(1)起,我省《实施绿色信贷、促进污染减排的工作意见》正式实施,对环境友好型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和信贷支持,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环境监管和信贷控制。请听本台记者唐佳菲、宋宇宁发回的报道:
正文: 在发布会上,省环保局副局长杨哲发布了第一期《绿色信贷专供信息》,这是省环保局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银监局根据省内企业污染减排是否达标情况而共同制定的信贷管理的环保指导名录,分为鼓励、预警和限制三类企业。 省环保局副局长杨哲: (出录音—— 鼓励类的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施减排工程成效显著的企业;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环保先进企业。这类企业有: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欢喜岭采油厂、鞍钢集团新钢铁公司给水厂和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分公司等13家。 ——录音完) 而预警类和限制类的企业是指长期超标排放的、减排工程严重滞后的企业,或是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企业。这类企业有: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鞍山西洋集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普兰店市元坤纸板厂等26家。 省环保局副局长杨哲表示,从现在开始,我省将逐步把这些企业履行环保义务的情况,纳入人民银行的企业征集信用信息系统,供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查询利用。 (出录音—— 沈阳分行和辽宁银监局,严格掌握信贷投放的环保标准,实施差别信贷。对减排工作做得好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没有很好完成减排任务或违法排污的,严格信贷控制。省环保局则通过对企业的严格监管,督促整改,引导技术改造和升级,推动企业取得污染减排和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效果。 ——录音完)
(2008年9月1日《全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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